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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召开局管社会组织廉洁建设工作会
浏览次数:2598 次 发布日期:2020-08-21

820日,协会秘书处参加重庆市民政局召开的局管社会组织廉洁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部署了局管社会组织廉洁建设工作,要求各社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要切实担负起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责任,要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排查廉洁风险点,防范于未然,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步新在会上强调,要求突出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突出规范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体系;突出监督追责,坚定不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聚焦监督首责,结合党建工作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党内监督格局;突出内部治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重庆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彭林代表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向各类社会组织发出《进一步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廉洁建设工作的倡议书》,《倡议》强调要做到具体做到“八不得”:一是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二是不得设立“小金库”;三是不得违规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活动;四是不得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报告会活动;五是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贿、强拉赞助;六是不得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七是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八是不得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四不准”:一是不准公款吃喝;二是未经批准不准公款旅游和出国(境);三是不准占用和使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四是不准收送礼品礼金礼券等。

市民政局相关处室、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