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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有什么规定?
浏览次数:500 次 发布日期:2010-04-26

 

行业协会经费的来源是:

1 )会费;

2 )捐赠;

3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行业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行业协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 代表) 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行业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行业协会的资产。

行业协会换届和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 应聘请专业审计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并作出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