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形成与职业教育
文章来源:重庆市保健按摩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2661 次 发布日期:2010-02-26 15:11:09

人力资源形成与职业教育

 

一、职业教育是人力资源形成的关键环节

职业教育也叫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术培训,它从事的是有关各种职业的专门性的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这是普通教育的继续和目的。职业教育的功能,主要是使劳动者掌握社会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职业劳动技能。使其从可能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与另外从别的途径获得职业劳动技能相比,如家传技能。师傅带徒弟等,职业教育一般对象广、人数多、时间快、内容科学。具有较高的效益和效率。

任何社会形态,要从事社会经济活动,都必须具备人、物、财、产、供、销、权、责、利等要素,而人力资源是诸多要素中最有活力最能动的决定性要素,职业教育正是生产力资源的关键环节。劳动者选择职业,需要具备基本的职业劳动能力;物质资源的深度开发、深层加工,需要较高的职业技术劳动水平;提高效率,增长国民经济,实现科学管理均依靠人力、依靠人力资源的高质量人才;要满足这些客观要求,必须依靠职业教育,依靠劳动者职业劳动能力的提高,没有职业教育,就不能形成人力资源的供给,因此,从根本上说,职业教育是社会人力资源形成的关键环节。

 

二、职业教育分析

职业的含义十分广泛,它代表了社会劳动种类的水平,质量的区别,复杂的类型。从社会经的角度出发,“有工作”和“已就业”及“分种类”都是职业必不可少的要素。我国在人口普查时,把职业定义为在业人口本人所从事的工作的种类、职业的种类区别,是以在职者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的。职业教育的内容就是建立在社会职业劳动岗位需求的基础上的。通过职业教育,发挥其在人力资源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功能,直接生产出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现实劳动力。职业教育的兴办主要包括教育部门、企业和产业部门、社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我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类以开发劳动者职能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机构均是职业教育举办者,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就业培训中心、职工培训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等;同时包括培训举办者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独立或同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这些职业教育机构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为社会生产出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这就是职业教育机构的共性。《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机构应根据市场需要,培训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在职人员、转岗人员、转业人员、出国劳务人员、境外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培训农村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产业转移的人员、农村向城镇流动就业的劳动者;培训需要提供专门职业技能培训的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和现役军人及退役人员;培训其他需要提高和学习职业技能的劳动者。这些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在接受教育的场所获得职能技能,包括进人角色、由浅入深、完成学业、学以致用几个阶段。全过程包含职业信息、职业咨询、接受职业培训、教育结业获得从业资格、职业选择就业、职业适应等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信息—教育—就业”这样一条运动着的项链,使职业教育形成一个多层侧的,内容丰富的、纵横交错的社会教育系统。

职业教育可分为就业前教育、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基层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人员培训、领导人员继续教育等形式。就业前职业教育以各种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也包括社会上有关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产业部门举办的各种职业技术教育组织,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各种培训中心,私人办学等。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厂的工人在正式独立上岗前进行的培训。目的是帮助新职工熟悉新环境、了解有关的规章制度,从学生模式向职工模式过渡;帮助他们了解所在的行业部门的性质、地位、目标、任务、宗旨、传统、发展前景等,使新员工产生归属感、信赖感和自豪感,使之热爱本职工作,同时帮助他们掌握上岗前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岗培训是指职工上岗后,一面工作,一面接收培训,目的是成为合格的生产者,成为多面手。转岗培训是生产或经营发生变化时而需要员工转岗或员工自身难以适应原岗位工作要求要求转岗而进行的培训。基层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主要是指基层的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目的是提高他们的素质和管理能力。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主要是对大专院校和中专学校毕业后初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培训和原有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对他们的培训,目的是提高能力和知识更新,以适应工作的需要。领导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是对部门的领导人、后备领导干部、在职领导人员的在职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适应工作需要的管理素质和能力。